政府聚焦电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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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11:23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魏启扬通讯员汤笛声)省政府日前向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及直属机构下发通知,就当前及今后全省电力工作的发展提出6项要求。 通知要求,在电力工业实行政企分开、厂网分开的新体制下,各级有关部门要协调解决好电力发展和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要科学合理编制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相应安排电厂、变电站建设用地和电力线路走廊用地,并由城市规划和国土部门严格控制预留,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提供土地。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有序推进电力项目的储备、申报和建设。要规范电源点的开发,在开发权上引入竞争机制,实行项目法人招标制。要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保护电力投资者积极性,加快在建电力项目的建设进度,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通知要求,各级经委要组织电力等部门,按照“有保有限”的原则,制定和完善电力有序供应应急预案。要确保居民生活用电,确保农业生产用电,确保医院、学校、金融机构、交通枢纽、重点工程等正常用电,确保高科技等优势企业用电的合理需要。各级经委要会同煤炭、运输部门做好煤炭资源运输的协调工作保障电煤供应。 此外,省政府还要求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科学引导电力消费;加强电力法制化管理,营造良好的电力发展环境;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促进电力工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