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育保险竟重女轻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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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13:2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本报讯据北京晨报报道,酝酿已久的《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草案)》日前浮出水面,该《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的网站上向市民征求意见。根据《规定(草案)》,北京市将强制企业为职工投保生育保险,但是在待遇上,女职工孕、产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该保险基金支付,而男职工却只有自己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可由该基金支付,不能把配偶的孕、产费用也拿到自己单位报销。对此,有关专家呼吁生育险应一视同仁。 征求意见稿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具有北京市户口的职工,但在其“附则”中又补充说明:企业招用的非北京市户口职工享受待遇的标准参照本规定执行,所需费用由企业承担。这意味着在北京有单位的外地人也可以享受这项保险。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偏低 征求意见稿规定,女职工生育或引、流产之后按规定休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企业不再向其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年的生育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的天数。 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学专家、首都经贸大学劳经学院教授庹国柱分析说,这样的计算方法有“偏低之嫌”。首先,实际上职工每月的工作日平均只有22天,“月缴费工资基数除以30”的计算方法减少了生育津贴;其次,以职工的月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会给企业制造少报工资、少交生育保险金的机会,从而也减少了生育津贴。对这个问题,记者从负责起草征求意见稿的北京市劳动部门得到的解释是:对每个享受津贴的人都这样计算能更好地达到均衡。男性不能报销配偶生育费 征求意见稿规定生育保险的适用范围是: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即男女职工均可参保。对此,劳动部门向记者解释说,强制所有符合规定的企业为男、女职工都上保险,目的就是让全社会共同分担生育保险费———男职工为女职工分担、男职工多的单位为女职工多的单位分担。但是,参保男职工只有自己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不能把配偶的孕、产费用也拿到自己单位报销。 对于这样的解释,庹国柱提出一点疑问:如果生育女性处于失业状态,或她的单位无力为她投保,而她的丈夫虽然参加了生育保险,却不能把妻子的孕产费用拿到自己单位报销,那么他们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庹国柱告诉记者,在生育保险制度实行之前,我国各省市普遍实行的生育福利政策通常规定:如果生育女性没有工作,或由于各种原因不能享受生育福利,她的丈夫就可以把生育过程中的医药费拿到自己所在单位报销或部分报销。“现在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是对从前生育福利政策的一种倒退。生育保险制度应该考虑让男性参保人享受到更多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