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派出所里打死人 所长与凶手勾结法医作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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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13:45 人民网 |
一农场职工在派出所被打伤致死,派出所所长怕承担责任,竟与行凶者约定攻守同盟,意欲逃脱法律追究。加之法医违心地作出了有失客观公正的死亡鉴定,导致追究行凶者的法律责任显得困难重重。然而,死者之妻对丈夫的死因疑窦难解,不断上诉喊冤。最后,在省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农场职工终于得以沉冤昭雪,行凶包庇者亦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农场职工派出所被打身亡 2002年8月29日8时30分,琼海市公安局东平派出所所长符传浩因怀疑海南国营东平农场职工赖作斌毁坏了农场财务公开栏,携带枪支手铐闯进赖家,对其进行口头传唤。赖作斌据理力争,但还是被带到东平派出所由符传浩负责看守。这时,东平农场场长司机方思海因当天下午赖作斌向他女儿借伞发生纠纷一事,骑车来到派出所。他冲进去责问赖为何欺负他女儿,说完,抬起右脚朝赖的右腋部猛踢一脚,接着拿起会议室的一张椅子朝赖的头部砸去……见赖作斌并不反抗,方思海朝赖的右后颈又打一拳。此时,见赖没了动静,符传浩方才制止方思海。随后,方思海离开现场。 见赖作斌昏迷不醒,符传浩这时显得有些焦急。赖作斌被送往医院抢救,但为时已晚,当晚赖作斌因抢救无效身亡。 所长与凶手约定攻守盟约 赖作斌在被自己看管时被他人在派出所打伤致死,为使自己免受连累,符传浩决定瞒天过海,掩盖事实真相。于是,在抢救赖作斌的过程中,符传浩喋喋不休地向医护人员介绍赖的死因是喝酒造成的。就着样,赖的病历中有了“酒后意识丧失5分钟”的病征。 为逃避罪责,符传浩竟对方思海千叮万嘱:“在司法机关调查时,你记住只承认踢了赖作斌一脚的事实,其他的事由我一人承担!”最后符、方两人订下了攻守同盟。 当日晚11时许,琼海市公安局、琼海市公安局东红公安分局赶到东平农场派出所来了解情况。在汇报时,符传浩只说了“方思海踢了赖作斌一脚”的事实,琼海市公安局据此对方思海立案侦查。2002年8月30日,东平派出所按符传浩的意思,向琼海市公安局东红公安分局出具的“办案说明”和“证明材料”中,均隐瞒了方思海用椅子和拳头殴打赖作斌头部的事实。 2004年春节前,在得知省检察院可能派人来调查此案时,符传浩约见方思海,符说:“听说省检察院要派人来了解情况,你要多留心,以前怎么交代现在还怎么交代,千万不要自相矛盾,出岔子!” 法医收受钱财徇私枉法 2002年8月30日,在对方思海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的同时,琼海市公安局委托省公安厅对赖作斌的死因进行法医鉴定。翌日下午,方思海的胞兄方思琼听说此事后,为使弟弟免受处罚,找到熟人——省公安厅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权威法医卿太苏。 一天下午,方思琼约卿太苏在海口市新埠岛一海鲜店吃饭。推杯换盏中,方思琼提出让卿太苏在法医鉴定时关照一下其弟弟,卿太苏答复说:“问题不大。”后来,方思琼将事先备好的8000元钱交给了卿太苏。 于是,在死因鉴定书中,卿太苏故意淡化死者头部伤口与死亡的关系,并多处强调外伤与死亡之间不存有因果关系,还把应写在鉴定结论部分的内容写在了分析书面部分。就着样,琼海市公安局依据卿太苏的虚假鉴定认为,不能追究方思海的刑事责任。2002年9月28日,方思海被取保候审。然后卿太苏在重新鉴定、复核鉴定中多次作假,并数次索要对方的钱财。 检察机关监督攻破全案 自赖的死讯传来的那一刻起,其妻赖丽苑就觉得定有冤情,于是她多方奔走,不断地为丈夫上诉喊冤。 琼海市检察院在接到死者家属的控告信后,早已关注此案。恰在此时,省政法委将此案移到省检察院查办。对此,省检察院领导迅速作出了批示:由渎检部门负责调查此案,并随时向院领导汇报。 当办案人员多次找到案发现场的值班保安吴某,吴某终于打消顾虑,道出了他看见方思海在派出所里踢赖作斌一脚后,又拿着木椅打赖作斌头部的实情。 找到突破口,问题迎刃而解。2004年2月11日,方思海被琼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重新展开调查。经过3昼夜的较量,方思海终于交代了全部事实真相,他还供出了他和符传浩的同盟约定。紧接着,法医卿太苏和派出所所长符传浩也被收归法网。 2004年3月1日,最高检察院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的医师会同省司法有关专家,对赖作斌的埋尸进行伤情检验及查找死因。2004年3月6日,“赖作斌在脑血管病变的基础上,在外伤情绪激动及饮酒等因素作用下,诱发珠网膜下腔广泛出血死亡”的鉴定结论出来了,确定了方思海的行为应对赖作斌的死亡负刑事责任,也为卿太苏和符传浩的徇私枉法案提供了科学依据,行凶作恶者终究难逃法网。 2004年5月25日,逍遥法外近两年的案犯方思海最终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4年8月6日,海南省公安厅权威法医卿太苏也被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同日原东平派出所所长符传浩也因徇私枉法、玩忽职守二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胡朝阳李轩甫许俊) 新华网摘自:海南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