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样养路费票据将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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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04:47 济南日报 |
本报10月13日讯(记者 牟明善)2005年度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将启用新式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严禁各地借机擅自调整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减少包缴比例,严禁跨省(区、市)抢征异地车辆公路养路费。这是记者今天从交通部门获悉的。 2005年度全国公路养路费继续征收。交通部、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2005年度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式样暨加强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有关部门决定自2005年起对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式样进行改版,主要是为了解决当前因伪造公路养路费票据造成国家规费严重流失等问题。 改版票据主要防伪措施有:公路养路费缴讫证、票据使用带有“中国交通+古代车马”图案的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专用水印纸,查验联表格面有防伪浮雕地纹(六种车辆+公路徽+中国公路养路费字样),左上角有“古代车马”图案的无色荧光标志,图案面彩色油墨使用防晒油墨,有红、绿两色地纹,左下角有防扫描车马图案,收费联有防伪浮雕地纹(内有收据团花)。 各级交通规费征稽机构将加强稽查,坚决追缴漏缴和拖欠的公路养路费,并依法收取滞纳金和罚款。使用假冒或不符合要求的公路养路费票据的,将视同逃缴公路养路费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