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会通过“生活法案” 移民家属可来美候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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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08:29 南方日报 |
本报综合报道 联邦上诉法院日前裁定,国会通过的“生活法案”允许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未婚子女来美等候绿卡。 在“生活法案”之下,如果永久居民申请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移民来美,这些申请人的配偶及子女可获得由移民局经过海外的美国领事馆发出V签证来美等候绿卡,V签证同时让永久居民的配偶及子女在美合法工作。 居于美国西部地区持V签证的移民子女,在未届满21岁前要向移民局提出延长签证申请便可获得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