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发布恐吓信 炸弹狂人一审被判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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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08:45 新华网 |
江淮晨报讯通过网上邮箱发布恐吓信,用投放炸弹威胁高校,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汇款就引爆炸弹的“炸弹狂人”在法庭上还认为自己发个邮件只是为了寻求刺激,但最终却为自己带来牢狱之苦。10月11日,“炸弹狂人”单庆斌被合肥市包河区法院一审宣判3年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单庆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电子邮件对高校进行要挟,强索单位财物,数额巨大,由于意志外原因未能得逞,其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案发后被告人由其姐姐帮助其归案,视为自动投案且态度较好当以自首论,可以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