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领弱女越洋追诉有结果 虐妻男子一审被判刑9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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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08:49 南方日报 |
新闻追踪 本报讯(记者/林亚茗 实习生/陈逸群 通讯员/沈馥媛)本报报道的《白领弱女越洋追诉虐妻恶夫》(详见今年5月25日A05版)一案终于有了结果,女主人公小茵的丈夫智军(化名)犯故事伤害罪,近日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另外,法院认为由于双方至今仍为夫妻,所以驳回了小茵关于智军应予进行赔偿的民事诉讼请求。 据女大学毕业生小茵称,她在广州及加拿大生活的期间,受到丈夫智军的虐打达两年多,她不得不向中国和加拿大的法律求助。今年4月28日,其夫被广州警方拘留。今年8月30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天河区检察院和小茵本人分别对智军的刑事和民事起诉。 法院在判决书中陈述道,经审理查明,去年6月29日17时,被告人智军在广州的家中,用拳头殴打妻子的头部,致使其倒地昏迷。其醒来后,智军又用拳头击打她的右脸,致其再次倒地。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右髁状突骨折。另外,在2001年12月8日,智军也曾用掌掴妻子,致其右耳膜破裂。 当日,智军在庭上对公诉人陈述的证言,几乎都回答“没意见”。仅有一次他对某证人的证词表示异议:“以我受过的教育,我绝不会当着外人打老婆,打也是关门的事。”他还说,与小茵从高中至大学恋爱了5年,而结婚一年便开始吵架,最后发展到打架。小茵多次致伤后,他仅有一次陪她去就诊。 最后,当法官问智军从这次案件得到什么启示时,他回答说,在看守所4个月来,他反省了自己。过去从来没想到会进牢房,成为公诉人所说的‘危害社会’的人。他认为,由于在家庭内部事务方面处理不当,导致如今的局面。 法院认为,智军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因其如实供述主要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故判其9个月徒刑。据悉,智军于10月8日对该刑事判决提出了上诉,认为一审所引用的法医鉴定无效,因此将其判罪的证据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