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查获河豚17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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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08:49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刘海斌 通讯员/文军)10月10日,韶关市工商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市区兴隆市场某海鲜店查获一批重约17公斤的河豚鱼,及时消除了食物中毒隐患。 当日上午10时许,工商人员根据举报火速赶到兴隆市场某海鲜店,在其冰库中查获一箱重约17公斤的涉嫌河豚鱼。工商人员异地封存了这批鱼,并将一名知情的店员工带回所里协助调查。 据店员交代,这批河豚鱼是10月8日从汕头以每公斤2.5元购进,正准备以每公斤3.5元的价钱出售的。私自销售河豚鱼属于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将继续追查毒鱼的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