垮塌原因基本查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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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09:25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崔小明)前天,本版《导流明渠豆腐般塌了》一文见报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读者纷纷来电要求作进一步报道。记者昨天从奉化市建设局了解到,承包夜明珠水电站导流明渠的工程队———剡溪建筑工程队并没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事发后,有当地村民致电本报,对承包方剡溪建筑工程队的资质提出疑问,记者就此展开调查。首先,记者询问了发包方的几名负责人,据他们称,因为剡溪建筑工程队这几年都在经营建筑工程,所以他们想当然地认为该工程队应该具有建筑资质。事实上,他们谁都没见到过该工程队的资质证书。不过他们强调,夜明珠水电站导流明渠工程是通过招投标后包给剡溪建筑工程队的。 随后记者致电奉化市建设局,建工科一位姓应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剡溪建筑工程队以前是有资质证书的,但几年前在“资质就位”时就没有了。他肯定地说,剡溪工程建筑队现在没有承包工程资质。记者随后也从宁波市建委和省水利厅了解到,剡溪建筑工程队并没有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建筑资质证书。 据了解,文章见报后,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奉化市和溪口镇政府迅速组织调查组深入调查,经过两天的连续工作,初步查明事故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混凝土浇铸后,本应保养28天,但施工方在11天后就放水试压;第二,明渠底板、侧墙、渠颈连接处的钢筋未经焊接而浇制;第三,渠顶连接梁间距过大,设计要求5米就拉一根横梁,而实际上七八米才拉了一根,这样导致拉力严重不足。所以,事故完全是施工方的过失造成的。 调查组采取了几项处理措施:第一,由设计单位拿出修复方案,督促施工方按设计要求在15天内修复;第二,对明渠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第三,事故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施工方承担;第四,妥善做好受损农户的经济赔偿,同时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