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岗人创业贷款政策有利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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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09:4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蔡晓芳)市政府近日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办法》,该《办法》从10月1日开始实施,给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提供了利好消息。 办手续只需15个工作日 根据该《办法》,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再就业优惠证》或《创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贷款申请书及创业计划书或贷款项目书等材料,经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确认后,向户籍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小额担保贷款申报审核第一责任人,应在区人力资源市场设立服务窗口,并在接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报市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直接由经办商业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办理贷款。 基金增加到1000万元 市本级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增加到1000万元,担保基金从市再就业资金中统筹安排,存储于市商业银行指定的经办支行专户,封闭运行,市商业银行按照不超过贷款担保基金4倍的数额发放贷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则在每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申请,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综合安排各区年度小额担保贷款额度。 劳动部门实行跟踪服务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对办理小额担保贷款下岗失业人员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建立借款人台账,每月对借款人进行一次上门跟踪服务,了解借款人是否按《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以及创业进展和运营情况,并提供相关的创业指导和咨询服务。 同时,经办商业银行要及时反馈还款情况。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街道、社区协助经办商业银行,催促辖区内的借款人按期还款。对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还款的,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对有还款能力,恶意拖欠还贷的借款人,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经办商业银行,并配合银行依法追偿。 下岗失业人员可享受贴息 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每年在市再就业资金中预算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在办理贷款手续的同时,按照《南京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办法》的规定办理贴息审批手续。贷款人在按时付息后可凭银行结息单及《贴息审批表》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直接办理贴息手续。 对小额担保贷款不良率达到20%的区,将暂停发放该区新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直至落实风险控制措施,经批准后,方可恢复发放贷款。该办法适用于我市雨花台、秦淮、白下、建邺、玄武、鼓楼、栖霞、下关等区和原浦口、大厂区的下岗失业人员。 (编辑 晓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