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拟修订堕胎法 规定在怀孕后的前24周可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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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09:55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0月14日电据澳门日报报道,明年中澳门立法会换届选举前最后一个立法会期将于下周一开锣,首次会议的其中一项议程,将是引介、一般性讨论及表决《修改自愿中止怀孕的法律》法案。 法案建议修改现行澳门法律容许的多项自愿中止怀孕的情况,把有关的引产期由怀孕后的前十二至十六周不等,划一延长至怀孕后的前24周。 澳门行政当局亦在法案的理由陈述内,引述山顶医院妇产科21位医生联署于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向卫生局长发出的文件的主要内容,以专业角度解释要求延长引产期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