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处推到刑警队 姜云春家属仍未拿到死亡说明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10:47 新华网 |
昨日(13日),姜云春之子姜伟到兰州市公安局讨要其父的死亡情况说明书,但奔波了一天,仍未从“谨慎”的兰州警方手中拿到死亡情况说明书,而递交行政复议的时间也不得不推后一天。 昨日一大早,姜伟就和朋友来到兰州市公安局法制处,以死者家属的身份要求兰州市公安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死亡情况说明书。该处一位姓侯的工作人员表示:“正在弄这个东西,你下午来取吧。”于是,姜伟与她约好下午2时30分准时取。 焦急等待五六个小时后,姜伟下午2时30分准时赶到。但那位侯姓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东西我没有权力给你,这样吧,你到刑警支队二大队去等我一下,我马上就来。” 等了一个小时,到下午3时30分许,侯姓工作人员才赶到刑警队。随后,她要求姜伟写个申请书,并特别嘱咐姜伟按照先前刑警二大队出具的死亡通知书,写下“我父亲姜云春因恐吓爆炸劫持人质,被公安机关围控,经多次喊话、令其解除随身携带的可疑爆炸装置不予理睬,现场民警在两次鸣枪警告无效后,开枪将其击毙”的字句。 姜伟拒绝了这个要求他说:“事发时我又没在场,发生了什么我也没有看到。如果我现在按照你们出具的死亡通知书写申请,不是等于我承认了你们‘认定’的事实?你们这是在诱导我!” 双方为此激烈争论,其间民警几次出去“商量”。姜伟说:“他们可能是出去请示领导。”最终,警方同意姜伟可以不在申请书上添加上述字句。 姜伟写完申请书后,接待的民警说:“你等一会儿,我们这就去打出来。”但这一等又是近一个小时。下午5时30分,有人通知姜伟:“今天恐怕不行了,你明天早上再和我们联系。” 就这样,奔波了一天,姜伟还是没有拿到父亲的死亡情况说明书,而递交行政复议的时间也不得不推后一天。“我们根本没有能力再这样耗下去了!”面对兰州警方的“效率”,姜伟非常无奈。(特派记者李克)(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