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人逃了两年 新婚之夜被抓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10:48 东南快报 |
本报讯用菜刀砍人至他人重伤的陈某,逃了两年多后,在新婚之夜被抓。近日,厦门翔安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 2001年9月18日,陈某在“陈塘饭店”喝酒,巧遇“冤家”蔡某。陈某欲下楼点菜,被蔡误以为其要去拿工具打他,于是蔡将陈头部用酒瓶砸伤。愤怒之下,陈某冲到该饭店一楼的厨房,取出一菜刀,追上欲乘车离开的蔡某,将蔡某砍成重伤。 2004年5月被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