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对父母杀死疯儿子 一审分别被判刑15年和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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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11:29 大华网 |
本报综合消息前日,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对5月26日发生于南安金淘的父母杀死疯子儿子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死者父亲谢忠心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死者母亲叶桂香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记者了解到,经南安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南安市金淘镇东门村12组谢忠心、叶桂香夫妇的大儿子谢宝明因患精神分裂症长期医治,病情发作时常殴打两被告人,并有伤及邻居。2004年5月26日下午,谢宝明又对二被告人进行殴打。当晚,被告人谢忠心对其妻、被告人叶桂香及二儿子谢宝山(在逃)讲要打死谢宝明,两人均未表示反对。21时许,被告人谢忠心、叶桂香及谢宝山将熟睡的谢宝明绑住后,两被告人持木棍对谢宝明进行殴打。第二天下午,被告人谢忠心向叶文添联系购买大铁桶,并要求叶文添将铁桶打开、桶的表面打四个洞,后叫谢宝山到叶文添处载铁桶。接着,被告人谢忠心又拿一绳子进入谢宝明的房间,用绳子勒住谢宝明的脖子致其死亡,随后,两被告人及谢宝山将尸体装入大铁桶内,由谢宝山驾驶摩托车载装尸体的铁桶,被告人谢忠心在后帮扶铁桶,将尸体运到金淘宫后水库抛尸,被告人叶桂香则在家清洗现场血迹。(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