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踩踏事故案开庭 派出所领导被控渎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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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11:45 燕赵晚报 |
密云特大踩踏事故案开庭 原城关派出所所长孙勇、政委陈百年被控玩忽职守;孙勇的辩护律师曾为刘晓庆辩护 昨日,备受国人关注的“密云彩虹桥元宵特大伤亡事故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密云县原城关派出所所长孙勇、政委陈百年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 今年2月5日(元宵节)晚上7时45分,密云县在彩虹公园举办迎春灯展过程中,由于领导管理责任不落实,导致彩虹桥上游人拥挤、踩踏,造成37人死亡,数十人受伤。其中,绝大多数为妇女和孩子。河北省有8人在此次事故中罹难。 调查认定,此次特大伤亡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包括密云县委书记夏强和县长张文等相关责任人被严肃处理。有十余名事故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孙勇和陈百年“作为直接责任人员”,在事故中涉嫌玩忽职守,被提起公诉。 【现场】 警车呼啸驶入法院 昨日上午8时许,记者刚赶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门口,便见到一辆警车呼啸着驶入法院。 早已守候在门口的50来人拥上前去,一些人扒着车窗,喊着孙勇、陈百年的名字,泪流满面。这些人均为孙勇和陈百年的家属。 因该次讼诉并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有本次特大事故受害人及其亲属均未到现场。实际上,至9时30分开庭时,除法院安排的旁听者之外,只有三位辩护律师、陈百年的两位亲属、孙勇的两位亲属进入庭审现场。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各大媒体,“均被谢绝入内”。 那不是曾为刘晓庆、赵安辩护的钱列阳律师吗?有人指认。据称,钱此次出庭为孙勇辩护。而陈百年,则由一男一女另两位律师负责辩护。 此前,从权威媒体透露出来的消息称:导致该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灯展安全保卫方案没有落实,负责彩虹桥安全保卫的值勤人员没有到岗,现场缺乏对人流控制措施。而主要原因之一是,负责重点部位彩虹桥保卫工作的密云县派出所,没有履行安全保卫职责,有关人员擅自压缩值勤人员、推迟上岗时间,工作失职渎职。2月10日,北京市检察机关成立专案组对孙勇、陈百年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予以刑事拘留。2月24日,经北京市检察院批准,对孙勇、陈百年实施逮捕。此案由北京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后交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8月24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二人以玩忽职守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声音】 被告人家属鸣不平 孙勇、陈百年的家属对此指控显然不满。孙勇的哥哥对记者说,事发当天,孙陈二人均在派出所备勤值班,并决定在当晚7时30分派值班干警到现场巡查监护,事后,也参与了营救。此次事故的发生,起因是观灯人数骤增,而骤增的原因又在于社会上有人传言“十五要放花”,事先无法预料,纯属于意外。陈百年的父亲陈国华称,此次灯展安全保卫工作并非由城关派出所一个单位承担,而是由密云县公安局统一组织,统一部署警力,有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组。陈百年不是领导小组成员,也不是秩序维护组组长,只是日常值班领导,不应承担责任。 孙勇、陈百年的家属们表示,如果二人被判有罪,将会上诉。 当天下午5时庭审结束时,钱列阳律师只是简单表示,认为检方指控与事实不太相符,但不能透露更详细情况。 孙、陈参与听审的亲属告诉记者,在法庭上,孙勇认为自己可能有一定责任,而陈百年则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二人的律师对其分别作了罪轻辩护和无罪辩护。法庭争论的焦点是“由谁决定上岗时间”,被告辩称曾接到“彩虹桥执行任务时间另行通知”的通知,而控方认为,因该次文化活动安全保卫方案当初就安排城关派出所负责维护灯展期间彩虹桥的秩序,该所对事故的发生应有预见性,应提前准备,维持秩序。 当庭并未宣判。法院及控方,也拒绝就本次庭审情况予以评论。 【反思】 悲剧如何不再重演 法律界人士指出,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玩忽职守罪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次踩踏事故可谓特别严重,有关责任人受到从严惩处,当是意料中事。 有关专家认为,本次庭审的结果如何并不重要,对事故的深刻反思远比惩罚几个责任人重要得多。 这次事故告诉我们,面对一场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们需要更多的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事实上,危机预防、危机准备并不亚于危机回应与危机恢复。 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的通报称:密云县迎春灯展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暴露了工作上、思想上较为突出的漏洞和问题,一是安全意识不牢固;二是工作作风不扎实;三是城市应急体系不够健全;四是公共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比较薄弱。密云踩踏事故虽然是突发性的,但却是可以预见到的。此次密云灯展从正月初十开始,元宵节之前,平均每天的游人数为3000人左右,而元宵节当天游人数突破3万人;事故发生地点彩虹桥既长又窄,最窄处不过三四米;人数骤增十倍加上彩虹桥特殊的路况。有关部门为什么没有预先想到人员拥挤可能造成踩踏事故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