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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诱男子实施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15:01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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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报讯(记者闫晓光通讯员冼晓丽蔡文武)4个来自不同地方的男女在深圳相识后,凑到一起竟萌生出靠女色作诱抢人钱财的主意。四人中唯一的女性负责作饵将人引诱到酒店开房,然后乘机打开房门让同伙进去疯抢。近日,深圳市宝安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4人分别入狱6年到12年不等。

  2003年,来自安徽的男子袁善良伙同在深圳相识的湖南女子蓝鸿娟、云南男子李进先、广西男子李国友,4人密谋用女色作饵进行抢劫。6月18日凌晨,蓝鸿娟用色相将蒋某诱骗到宝安区沙井某酒店,期间趁蒋某上洗手间的空档,她打开房门,3人进入后,李国友持刀威胁住蒋某,袁善良和李进先用胶纸封住蒋某的嘴巴,并捆绑住蒋某的手脚。随后,他们搜遍了蒋某身,将其随身携带的万余元现金和手机等财物劫走,还抢到一把汽车钥匙,然后疯狂跑下停车场,驾驶蒋某停放在酒店停车场内价值19万元的宝来小汽车,携赃连夜驾车逃窜。

  宝安区法院审理后认为,4人当场使用暴力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法院于近日作出上述判决。(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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