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上千万 一老板涉税犯罪被判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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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15:05 新华网 |
昨日,记者从巩义市国税局获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审判处巩义市河洛镇兴源炉料厂负责人王保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去年5月,巩义市国税局稽查人员发现巩义市河洛镇兴源炉料厂税负偏低,所取得的发票大部分为虚开发票的多发区开出,且许多为连号票,取得有疑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1000余万元,税额170余万元,初步判断该企业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 巩义市国税局和市公安局查实,该厂负责人王保军从安阳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14份,涉及金额10186131.99元,抵扣进项税款1731642.40元,在无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6份,涉及销售金额817070.10元,税额138901.90元。 此案是郑州市因涉税犯罪处以刑罚最重的案件。(来源: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