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监控”并非良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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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16:43 中国青年报 |
成都日前出台《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砍掉国库资金多重账户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10月8日《中国青年报》对此做了报道。报道称,该方案解决了现行缴拨方式“事后监督”的不足,实现了“过程监督”。 “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也许是个经验,这没什么可说的,但是由本经验派生出的所谓“过程监督”,却并不值得特别称道,甚至这还是对监督的一种误解。变“事后监督”为“过程监督”,看起来似乎是监督得更严密了,但实际上,这种“盯人战术”并不符合管理科学的要求和监督的特性。“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提法,我们已传承了千百年,这一提法包含着深邃的哲学要义,是我国典章制度的一个科学准则和至高境界。 一项好的监督制度应该有“疏而不漏”的特性。监督不力,是当今社会一大痼疾,这无庸置疑。可是,其症结并非在于“事后监督”还是“过程监督”,而在于“无效监督”,也就是不监督或者不认真监督造成的。只要监督认真到位,做到有错必究、一丝不苟,我想“事后监督”是最有说服力的,也是最有力度、最有成效的。 “过程监督”其实有违监督规律,是把执行者与监督者放在了同一个时空,实际上造成了两者视角的重合、创新力的削弱,势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过程监督”是手段监督,意在使执行者“不能”犯错,特点是“捆绑”和“押送”,但是以束缚执行者手脚为代价,可以说有事倍功半之弊。“事后监督”是效果监督,意在使执行者“不敢”犯错,既使其自律又不会弱化其主动性,应该有事半功倍之效。只有适当拉开一定距离,才会产生有意义的审视和监督。 现代社会是程序社会。执行就是执行,监督就是监督;执行就是连续的,监督就是分段的。两者既不能重合也不能平行,而是要相交,不断地产生“交点”。时下,社会上似乎热衷于“全程监控”,似乎寸步不离了,就没问题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监督真正的功效不在过程的监控,而是在对结果的处理上。 “过程监督”事实上也无法操作,监督者事无巨细、全程“纠正”,就会使执行者“靠边站”,会变成一个傀儡或旁观者;而监督者自身也会被“异化”为实际上的执行者。这岂不糟糕。 因此,把注意力用在如何解决形形色色的“无效监督”上,才是正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