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人员可报考公务员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2:39 北京晨报 |
晨报讯(记者雷加)中央、国家机关2005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工作日前启动,10月16日至26日在人事部的网站上接受报名。今年招考的一大变化是,招考对象从往年的只限应届及前两届毕业生扩大至社会在职人员。 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共有103个部门的8400余个职位公开招考。考生于10月16日至26日在人事部网站(www.mop.gov.cn)报名后,可于11月5日至6日到网上公布的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确认。公共科目的全国统一笔试于11月27日在各省会城市和直辖市举行,面试工作将于明年2月底之前完成。 这次招考有三个新特点。一是放宽了招考对象范围:往年只限当年应届毕业生和未落实单位、户口仍保留在学校的前两届毕业生,而今年则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招考。二是城市低保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凭有关证明可减免考务费用。三是招考部门在面试时可对报考者的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进行测查,测查结果供确定拟录用人选时参考。 而根据卫生部和人事部今年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急性肝炎恢复后、肝功能指标持续正常半年以上者,慢性肝炎恢复后、肝功能指标持续正常2年以上者,乙肝或丙肝病毒标志物呈阳性但肝功能正常者,均为公务员的合格录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