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偷邻居“话费” 获刑一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4:22 人民网-江南时报

  立刻注册新浪免费邮箱,激活1G空间

  本报讯(记者袁晓岚 通讯员赵旭东)近日,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对盗接邻居电话线路、盗窃他人话费构成盗窃罪的被告人徐立群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徐立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徐立群为贪图小利而付出了沉重代价。

  据了解,被告人徐立群17岁初中毕业后,先后换了几个工作,均因其贪图小利、不思劳动而最终失业在家。一直沉湎于网络虚幻世界里的他,为了直接与女网友通话,竟产生了偷接邻居家电话线路、盗打他人电话的犯罪念头。初次尝试盗打电话的“成功”,使其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徐立群在阳山镇大路头村贾山桥40号,对通过其住处二楼窗外的邻居虞某某、张某某两家的电话线,采用火烧电话线封皮再搭线的手法,使用他人通信线路多次拨打168声讯台及与其外地女网友通话,无端使虞某某遭受话费损失人民币6150元,张某某遭受话费损失1740元,共计盗打他人电话费人民币7890元。

  案发后,被告人徐立群的亲属代其退赔了窃得的话费。

  《江南时报》 (2004年10月15日 第五版)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NBA中国赛即将打响
2004诺贝尔奖
雅尔北京音乐会
最新汽车降价信息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孙楠2004上海演唱会
2005研究生报考指南
姚明首部自传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