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对“不会走路”者治安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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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4:2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杭州10月14日电 据杭州日报报道,黑龙江的王某在拘留所里后悔莫及,因为违法横穿马路后不仅不接受警察的处罚,还一时冲动给了警察一个耳光,有关部门对她处以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这也是杭州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来,首名行人因“不会走路”而受到治安拘留处罚。 12日下午5点多,王某在红灯的情况下,横穿马路。民警及时制止,并将她带到安全地带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按规定,给予5元的处罚。没想到就在民警准备开罚单时,王某不但不接受处罚,还推搡民警,要求他闪开。民警再次制止她,她挥手就给民警一个耳光!清波派出所的110警车随即赶到,将王某带走。 《江南时报》 (2004年10月15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