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首个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河南出台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4:55 新华网 |
新华网河南频道10月15日电《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10月1日起正式在实施,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有关部门1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该条例的基本情况以及贯彻实施意见。据介绍,这是自2002年国务院重新修订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后,全国第一个出台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新出台的《条例》共七章51条,分总则、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缴存、提取和使用、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部分。它具有以下三个特点: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机构设置,明确管理职责;贯彻以人为本,方便提取使用,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律监督,落实法制责任,切实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的长期住房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近年来河南省住房公积金制度得到了长足发展,目前已住房公积金余额为170亿元,归集量每年以30%的增幅增长。但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小,归集率低,目前覆盖面只有32%;二是财政供给单位应当补贴的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许多区、县(市)财政供给单位尚未建立公积金制度;三是个别大型国有企业或部门自行管理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还比较突出;四是住房公积金违规使用、挤占、挪用现象还时有发生。 省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在发布会上称,《条例》的贯彻实施,对于进一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规范缴存单位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行为、促进河南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完)(河南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