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起网络贩黄案一审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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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5:5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新华社记者 李京华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4日对全国首起网络贩黄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称,该案是公安部门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重点督办的网上贩黄一号案。审理查明:25岁的梁宏彬和24岁的李宇飞共同租用北京某公司一台网络服务器,通过使用北京某公司短信注册收费特服号码建立短信注册收费联盟。随后,他们与21岁的于剑浩协商后,将于剑浩注册的、由25岁的陈栋放置20余部淫秽影片的www.17gan.com等网站放在该服务器上。截至今年7月12日,该网站上淫秽影片点击量达16000余人次,非法所得人民币16000余元。 法院认为,上述4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据此,分别判处被告人梁宏彬、李宇飞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判处被告人于剑浩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栋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人民日报》 (2004年10月15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