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持《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哪些优惠政策(服务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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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5:5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问:我是下岗职工,在省劳动厅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此证在工商部门应得到哪些优惠? 湖北钟祥市 魏清明 答:在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后,国家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内容涉及税费减免、资金信贷、场地安排等许多方面,为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创造了宽松环境。 收费减免。国家鼓励、引导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兴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或者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中就业。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可以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免交的工商行政性收费项目包括: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办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登记指导处 《人民日报》 (2004年10月15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