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高发区防犯罪 市公安局:若遇歹徒“舍财不舍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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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7:03 青岛新闻网 |
早报讯青岛市公安局在9月份警情播报中公布了抢劫、抢夺及入室盗窃案的多发时间及地点(见13日早报)。昨日,警方针对这些案件的特点为市民“支招”,并派出民警加强案件多发区域巡逻工作。 临街楼座要防盗 警方称,犯罪嫌疑人一般选择凌晨零时至清晨5时及下午1时至5时之间作案。从作案目标上看,嫌疑人一般选择一楼安有防盗窗可攀,二楼未设防盗窗的居民户,或一楼、二楼都安有防盗窗,三楼未设防盗窗的居民户。 提醒:据介绍,目前犯罪嫌疑人多选择临街楼座“下手”,错埠岭、浮山后、鞍山路、威海路、登州路、台东三路、逍遥小区、漳州路一带成为此类案件的多发区域。 偏僻路段别独行 据介绍,抢劫、抢夺案件一般发生在晚上行人稀少时,案发地点多为偏僻、无灯、人少的路段或建筑工地周围,犯罪嫌疑人一般瞄准携带贵重物品的市民、在暗处谈恋爱的男女青年、独自一人行走的市民,特别是女士。 提醒:据警方统计,抢劫、抢夺案件的发案时间相对集中在下午5时至晚10时,甘肃路、海泊桥、长春路,江西路、云霄路一带和人民路沿线发案比较集中。 在外莫说财务事 警方提醒市民,外出时不要携带过多的现金,不向人炫耀贵重物品。尽量不在夜深人静时单独外出,夜间行走时,应绕开僻静、阴暗路段,必须经过时最好快速通过,且在心理上有思想准备。发现有可疑人员跟踪时,首先要保持镇定,可大叫熟悉朋友的名字,并向有人和有灯光的地方走去。 若遇劫匪舍财保命 一旦发生抢劫、抢夺案件,市民首先应注意的还是保持镇定,不要惧怕犯罪分子,确无能力反抗时,应遵循“舍财不舍命”的原则,可按犯罪分子的要求交出部分财物,使犯罪分子放松警惕,看准时机反抗或逃脱并大声呼救,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向警方报案。 (记者 段海鹰 通讯员 王建华 海堤 增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