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两超市纠纷殃及供货商 送货款成烫手山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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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7:45 新华网 | ||
超市发集团总裁李燕川表示,这些到超市发总部讨要货款的供货商都是给天客隆超市送货的,因此他们应该找天客隆。至于超市发开具给供货商的号码牌,李燕川表示,超市发考虑到供货商的情况紧急,先替天客隆将单据收下,等法院判决后再决定究竟由谁支付货款。而天客隆集团总经理杨启瑞表示,9月13日之前的销售款天客隆都上交给了超市发,因此,这之前的货款也应由超市发支付。此外,当初同供货商签订合同的就是超市发,因此不管法院判决如何,都应该是超市发支付货款。 供货商表示,超市发和天客隆的纠纷与供货商无关,既然货物是在两超市合并期间供应的,就应该找超市发要钱。(实习生王琳余晓萍记者杨开然)(来源: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