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期又将来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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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8:42 新华网 |
供暖期又将来临,昨日记者到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供热科采访有关情况。 供热科负责人介绍说,由于这几年煤、电、水、劳务等价格不断上涨,供热成本大幅度增加,今年银川市对2001年制定的集中供热价格进行了调整:以建筑面积计算,供热期每月每平方米居民住宅由2.2元调整为2.8元,办公用房由2.4元调整为3.1元,营业用房由2.7元调整为3.5元;低保户住宅集中供热价格2004年11月至2005年11月仍执行每月每平方米2.2元的标准,从2005年11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供热期起,每平方米在2.2元的基础上逐年顺加0.1元,达到居民住宅现行供热价格为止。供热价格调整后,每个采暖期有关部门还将从采暖费中提取5%定额供热保障统筹金。 供热科负责人说,今年2月以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召开供热协调会近30次,着重解决了宁夏长相忆娱乐有限公司供热中心辖区供热问题。有关单位最终决定将长相忆供热中心的资产收回,转移到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管理,物业办通过招标的形式与哈纳斯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今年文湖、信义等小区的供热由哈纳斯公司负责。 该负责人特别指出,一些单位和个人长年恶意拖欠供热单位的采暖费,严重影响着全市供热工作。在银川市热电公司提交的一份文件上,记者看到2003年11月至2004年3月,银川市泰发集团实业公司、郊区二建办公楼、铁北巷40号楼等建筑物采暖费的收缴率竟然为0%,锦秀苑8—11号楼采暖费最低仅为3%。 “热是商品,谁使用谁交费”,这位负责人呼吁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享受“温暖”的同时自觉交纳采暖费用,各供热单位在收费后也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住户的供热质量。只有大家都行动起来,才能保证今冬的银川不再出现“居民暖气不热,投诉热线烫手”的情况。(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