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禁令”严管经济适用住房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8:46 新华网 |
昨日,记者从宁夏建设厅获悉,宁夏决定对经济适用房销售实行“五条禁令”,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保证把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需要保障的中低收入家庭,防止有人投机炒房,从中牟利。 据了解,在实施安居工程的基础上,宁夏从1999年开始启动经济适用房建设。几年来,先后竣工经济适用住房57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6.9亿元,可解决7.8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然而,也存在一些不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通过各种关系抢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问题。一些住户甚至将经济适用住房囤积后销售,以获取暴利。为此,宁夏建设厅根据国家和宁夏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定“五条禁令”:不准将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给不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一律实行公示制度,坚持公开、透明,不准暗箱操作;单位集资建房一律不准对外销售;购买未满两年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准上市销售;不准套购转卖经济适用住房,从中渔利。(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