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一农民偷盗电力设备:84元换来三年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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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9:02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15日电(翁旭鸣、朱立毅)浙江湖州的农民王安庆盗割了高压线路上的设备,虽然变卖后仅获利84元,却造成了电力部门近万元的损失。目前,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王安庆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57岁的王安庆是湖州市南浔区石淙镇的农民,为弄点废铜烂铁变卖获利,他竟然瞄上了高压线路上的金属器具。2004年3月,王安庆先后三次携带钢锯和老虎钳等工具,窜至当地的两个村子,用钢锯锯断电力杆的拉线,窃取用于固定35千伏高压线杆的调节夹和拉棒14副,价值914元。 虽然王安庆将这些电力设备变卖后只获利84元,但这却造成了电力部门近万元的直接损失,其后由于电力部门的及时抢修才未造成严重后果。 自以为偷了小东西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王安庆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并非简单的盗窃。法院认为,王安庆多次采用破坏手段,盗窃正在使用的高压线路的拉线设备,其行为虽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但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