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漳州新华书店一出纳挪用公款13万炒股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9:30 新华网

  立刻注册新浪免费邮箱,激活1G空间

  新华网福州10月15日电原漳州市新华书店财务科副科长兼出纳林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因林某主动交待问题及有立功表现,日前一审被从轻处理,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经查明,被告人林某于1999年元月21日、2000年5月31日、2001年5月24日,利用其保管书店宣传奖励费之便,先后三次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3万元用于个人申购新股,2004年5月29日,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接群众举报,对漳州市新华书店的经济问题进行侦查,被告人林某主动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所挪用的公款已如数归还。(福建频道)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NBA中国赛即将打响
2004诺贝尔奖
雅尔北京音乐会
最新汽车降价信息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孙楠2004上海演唱会
2005研究生报考指南
姚明首部自传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