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坚持《条例》就能铲除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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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9:31 千华网-鞍山日报 |
据中纪委资料统计,今年1至7月,国家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犯罪嫌疑人厅级以上干部109人。自1992年至2003年,全国共有189名省级干部因腐败问题受到查处。 高官腐败,近年来已表现出十分明显的特征,且级别已越来越高。这是严峻的现实。 湖北省委原副书记、原省长张国光,在辽宁工作期间,收受贿赂、礼金、贵重物品共计折合人民币96万余元。经中央批准,中纪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云南省原副书记、原省长李嘉廷。1994年上半年至2000年7月,先后30次伙同其子或单独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1810余万元。去年6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 大量的事实证明:领导干部一旦将手中的权力作为以权谋私的工具,最终都会走向犯罪的道路。虽然腐败高官的落马,表明了我党反腐力度在日益加大。然而,在这些贪官被揭露、被惩治之后,人们在感佩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决心的同时,又不能不感叹以往党内监督的“缺位”。 透过对这些腐败高官的查处,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一是新旧体制的转换为职务犯罪提供了机会,使得一些贪欲膨胀的领导干部有机可乘。面对金钱的诱惑,他们不惜出卖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其二,党对权力者的权力运作尚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从而使得一些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屡屡得逞。 尽管近年来为防范犯罪,各地都出台了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也强化了法制建设。但对权利者的监督还缺少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 《党内监督条例》的制定,应该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它意味着我们党在反腐的方向上发生了重大转变,从以事后惩治为主,转向事前、事中的制约和制衡。《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党内监督规范化、制度化搭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平台。 任何科学的制度在实践中如果得不到认真贯彻执行,都将成为一纸空文,多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数以千计的廉政建设法规。但执行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为此,党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2003年的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现在一些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反腐斗争的形势仍然是繁重的。仍然严峻的现实,促使全党上下要深刻反思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政治课题。”深刻理解总书记的讲话,我们都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打击贪官是我党一项长期而艰苦的任务,需要常抓不懈。我们坚信,只要各级党委、政府能够真正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去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政策法规,腐败就一定能被铲除,发展的大计就一定能够实现。 (村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