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博士是举”有何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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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9:34 南方日报 |
南方论坛 滕朝阳 安徽省委10月11日宣布,从现在开始的3个月内,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127名厅处级领导干部,要求全部具备博士学位或两个以上硕士学位。(据10月12日《新华每日电讯》) 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背景中,相信很多人对这样一种做法会给出正面评价。但也有人“独具只眼”,要“质疑”一下“惟博士是举”,认为弄一大批博士也不一定能做到“权为民所用”,甚至“高学位”还可能成为逃避监督、违法乱纪的高手;又说有博士学位的人才能提拔,那些为民办实事却没有博士学位的人岂不“眼红”? 看了此番“高论”,在下顿生你不说我还明白、你一说我倒糊涂之感。这种所谓的“质疑”,是对安徽这一做法的彻底否定,并且也是对此一类做法的彻底否定。倘若承认这种“质疑”成立,则安徽此次选拔厅处级干部就应马上改弦更张,其他地方在选拔此种级别干部之时连这样的要求都不能提,否则,“弄一大批博士不一定能做到‘权为民所用’”事或小,若他们成了革命队伍中“逃避监督、违法乱纪的高手”,则可谓“引狼入室”,罪莫大焉。 但我搞不懂的是,安徽选拔127名厅处级干部把具有博士或两个以上硕士学位作为首要条件,怎么就成了“公选干部高学位之风”?若一个省份选拔所有厅处级干部都作这样的要求,或许倒有“质疑”的可能与必要;若一个地方选拔乡村干部也作这样的要求,或许倒有“质疑”的可能和必要。但都不是。倘若这127个岗位非高素质专业人才(须具备博士学位)或复合型人才(须有两个以上硕士学位)便不能胜任,那么,在选拔之时将高学位作为首要条件,就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应该的。认为什么样的岗位什么样的人都能干好,泯灭岗位专业要求的差别,否认个人行政能力的差别,虽是一种陈年往事和陈腐观念,但至今似乎仍颇有市场。 有无执政能力与是否做到“权为民所用”,是两个关联但不同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以后者替代甚至否定前者。在不少人看来,能不能以及如何做到“权为民所用”是至关重要的,而对能不能以及如何做到“利为民所谋”却仿佛究之不深。若没有知识与能力为基础,只有一个正确方向,只有一腔为民热血,如何为民谋利?若不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能不能称得上真正的“权为民所用”? 传统观念主张“为政以德”,更进一步的主张是“德才兼备”。这些观念当然还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在实践中也导致了重德甚于重才,只要有“德”就可以一俊遮百丑,乃至对有“才”者之“德”百般怀疑、千般警惕、万般挑剔的消极后果。“担心”拥有高学位者从政后可能成为逃避监督、违法乱纪的高手,实质是对知识和能力进入政坛的排斥甚至敌视。“德”不是孤立的,也不是一个抽象物;“德”不是一种纯粹的人性,而是在社会环境和制度基础上的人性生成与人性展开。 与“质疑”者不同,我对“惟博士是举”的“担心”一是博士们有没有被“举”的意愿,二是被“举”之后会不会成为“花瓶”。舍此两条,何忧之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