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三月欲破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难题 财政应起主渠道作用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9:36 南方日报 |
纵深 本报讯(记者/戎明昌 实习生/刘媛 通讯员/刘兰霞)广州市正大力构筑具有特色的“低水平、广覆盖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安全网,但至今仍有部分困难国有企业难以承载社保金,特别是医疗保险金的缴交压力,未能顺利、完整地参加社会保险,这已成为广州市社会实践中急待解决的问题。市政协专题调研组经过3个月调研,提出了解决困难公有企业参保难问题的若干建议。 问题一: “断保”导致企业拖欠职工医疗费 按现行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除了每月为在职职工缴交保险费外,还要为每个退休职工一次性缴交或分期缴交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少企业选择了分期缴交的方式,而困难企业更是“望天打卦”,一旦没钱缴交则出现“断保”,企业因此而拖欠职工医疗费的现象严重,一些职工因病去世后还有相当数额的医疗费无法报销。 问题二: 大量欠费使社保基金运作潜在危机 据了解,截至今年7月底,在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登记为困难企业的108家公有企业中,拖欠社保费的单位有45家(国有企业16家,集体企业29家),各险种欠费总额达3213.95万元,其中医保欠费占了1630万多元(包括2003年10月以来累计欠费841万元)。以上欠费还不包括被部分原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拖欠的、但转制合并后难以追回的款项。大量欠费使社保基金运作有潜在危机,也导致企业职工不能享受某些正当权益。 问题三: 可能造成“老实人”吃亏 去年以来,政府职能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解决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财政借款解决市属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这两个文件的出台缓和了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难的矛盾,但也引发了新的矛盾。前一文件鼓励退休职工采取预先垫支保险费的办法办理参保手续,而后一通知规定,困难企业没有参保的退休职工可以通过企业向财政借款的办法解决,结果通过垫支办法参保的职工被视为已参保,不列入借款范围,而企业又无法归还职工垫支款项,造成了“老实人”吃亏的现象。 建议一: 财政做足资金准备 政协委员们在调研中发现,困难企业经营者为维持和稳定企业、筹集参保资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抽调生产资金,但也是捉襟见肘。由于一些企业已完全陷入困境,资源枯竭,自身根本不可能解决问题,需要借助市财政的援手。调研报告指出,希望市财政发挥解决困难企业参保难的主要渠道功能,认真做好资金的准备,按计划、按进度及时把医保款发到困难职工手中;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向财政借款缴交医疗保险金的办法非常好,但还要进一步完善;另外,建议财政借款返还那些自己垫支参加医保的职工。 建议二: “大数法则”抵御风险 调研报告指出,要针对社会保险制度设计的缺陷,围绕“广覆盖、多层次”多想办法,多出主意,在广泛吸收非正规就业人员灵活参保的措施和办法方面走出一条新路子,实现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筹集和积累更多的保险基金,以抵御风险。 建议三: 企业引进合作伙伴 建议中还提出,企业自身也应该积极行动起来,探寻出一条适合自己解决困难的出路来。在国企改革如火如荼地进行之际,把解决困难公有制企业参保问题纳入国企股份制改造的基础性工作来考虑,引进合作伙伴,组成充满活力的新肌体,都将有助于参保难问题的迅速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