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 企业信用实施四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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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9:49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陈雪芬 张海燕)记者前日从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从即日起,工商部门将对全市所有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实施企业信用四级分类监管,新机制对恪守信用、诚实经营的企业及经营者进行激励,对信用缺失的企业予以教育、警示和惩罚。 市工商局将以电子化和计算机网络为技术支撑,以“经济户口”为基础,通过对市场主体及其经营行为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评估,对企业按信用度进行分类,实施分类管理。具体为,根据相关标准和企业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违法情节轻重等情况,将企业分为A类、B类、C类、D类四个管理类别,A类为守信企业,用绿牌表示;B类为警示企业,用蓝牌表示;C类为失信企业,用黄牌表示;D类为严重失信企业,用黑牌表示。 对绿牌企业重点予以支持,并享受年检免审、免于日常检查、提供优质服务等待遇。对蓝牌企业,实行警示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予以提示。对黄牌企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强日常检查,并实施案后回查、办理登记和年检时重点审查等监管措施。对黑牌企业,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或发布吊销公布。 该局局长钟伟泉表示,要借新机制出台之机,大力推动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营造“诚信为本,守法为宗”的社会信用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