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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不批准成立市民自助集资建房服务中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10:08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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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阅读论 坛IT产业体 育环 保文 化科 教社 会两岸关系法 治外 交军 事农 村经 济时政网友文集声明“网友之声”旨在为大家提供一个各抒己见的场所。本栏目所有文章均不代表人民网观点。不应该不批准成立市民自助集资建房服务中心[拍案惊奇121]于2004-10-13 18:37:00上贴

  今天看论坛上有网友谈到市民集资建房的话题,很受启发。觉得这是一个平抑房价上涨,让老百姓安居乐业的好办法。因此,建议设立市民自助集资建房服务中心,专门负责帮助组织想要买房子改善居住条件的人自己集资建房。

  该中心可以又民政部门组织,也可以随便张三李四发起,在民政部门备案。然后以中心名义在银行开设集资帐户。由民政或委托律师事物所、会计事务所管理。

  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参加拍卖购买土地,价格由80%以上集资者投票确定。

  委托专业设计院带为建筑设计。

  委托专业监理公司监理工程质量。

  委托专业建筑公司施工。

  抽签决定房间号。

  对中途决定退出的人,可由其自行决定转让该项权利。

  银行应对参加集资建房者提供与购买商品房同样的按揭贷款。

  如此,省掉了中间的房地产商的环节,使市民节省了费用,也避免了房产操作。该项建设,完全用于市民自住,不会有所谓房产泡沫,银行资金十分安全。

  此项建议,合情合理,利国利民,不知道有什么理由不批准设立这样的集资建房服务中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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