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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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10:1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汕头讯 (记者王冲寒通讯员陈敏)汕头某有近百年历史的著名老字号小吃品牌因疏于保护,商标被外地商家率先抢注。经商近20年的汕头人郑先生由此深受启发,最近,他在国内率先申请注册“百载商埠”商标,并于今年6月得到国家工商总局的受理。昨天,郑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他6月收到的发自国家工商总局的“百载商埠”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众所周知,“百载商埠”是汕头的美称。国内可以称得上“百载商埠”的城市不在少数,但据了解,至今尚没有人将它注册商标。 按照《商标法》规定,凡符合《商标法》申请注册的商标,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一年后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郑先生能否如愿申请注册“百载商埠”商标,结果尚难以预料。 据汕头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李科长介绍,“百载商埠”既不是通用名称,也不是地名,没有违反《商标法》规定的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条款。他同时也提醒商标注册者,申请注册商标最好选用独创性商标名称,以免引起著作权纠纷。按有关规定,申请注册商标倘若在三年时间内没有使用,任何人都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由国家工商总局审核后予以撤销。(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