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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贪官,缘何要“私下”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11:02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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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检察院上月出台关于提高奖励举报人标准后,首批举报贪官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在海淀法院领取了奖杯和总金额达4.1万元的奖金。这是海淀检察院对近5年来受理的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判处刑罚的10个典型案件的6家举报单位和15位举报人进行的表彰和奖励。

  与所有的表彰奖励仪式不同,为了保护举报人的安全,15名举报人全部没有出现在表彰现场,海淀区检察院“私下里”将奖金发给举报人,最高奖额达2万元。

  “私下里”将奖金发给举报人,在是在当前国情下,对举报人保护的一种措施。可是,被举报的案件,有些已经历了五年,被举报的贪官也早已绳之以法了。为什么举报人还不敢出现在举报现场?

  一个事实就摆在面前:贪官虽倒,可能与他绑在一条藤上的其他“蚂蚱”还没倒,其余威还在,其势力还没有从根本上铲除。虽然人在狱中,仍具备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能量和可能。

  另外,社会对正气的宏扬显然还做得不够,举报是正义的,如果在正义的行为之下,举报人理直却不能气壮,一方面,说明社会对举报人的保护乏术,没有做到除恶务尽,不能象一些西方国家对举报人实施终身保护;另一方面,也在表明,社会没有对举报人的举报的意义和价值有充分的认识和褒扬,不能排除某些人用阴暗的心理去揣测举报人的举报动机。

  这种“私下里”奖励的保护方式,也显得很脆弱,俗话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谁是某案的举报人,久而久之会让人知道的,如果保护的方式停留在让人不知道,倘若让人知道了,又该当如何呢?倘若奖励举报人总在“私下里”进行,无形中让举报人自己也觉得理亏。

  奖励举报总得用曲折委婉的“地下”方式来进行,正义害怕见阳光,就不能形成更多的人敢于举报的监督环境,就不便于倡导证人去法庭与贪官来面对面的对质作证。

  举报人能不能出现在举报现场,不是个小问题。它是正义和邪恶较量的晴雨表,正义是我们永恒的追求,为追求正义值得付出代价。朗朗乾坤,需要浩然正气,什么时候举报人理直气壮地出现在表彰现场,这是我们所期待的,是大快人心的事。(稿件来源:红网作者:查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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