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大幅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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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02:58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记者胡勇飞报道:记者10月14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其适用区域,平均增幅达44%。 今年9月1日,我省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根据省有关规定,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因此,经省政府批准,从2004年9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与之相关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按新标准计发。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