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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性别歧视?12岁男生要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10:21 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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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岁男生状告思明教育局追踪

  法院驳回起诉

  早报讯(记者卢古质通讯员白良德)12岁的赵同学认为思明区教育局推荐入读厦门市外国语学校的标准存在性别歧视,导致成绩优秀的他无法进入该校学习,于是将思明区教育局告上法庭。9月1日,早报对此作了详细报道。

  昨日记者获悉,思明区法院认为,赵同学对思明区教育局关于推荐入读厦门外国语学校的男女生比例规定提起的诉讼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于是,法院驳回了赵同学的起诉。

  法院认为,思明区法院所作出的关于于推荐入读厦门外国语学校的男生或女生比例的规定,属于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对这类决定提起的诉讼。于是,法院作出行政裁定,驳回了赵同学的起诉。

  昨日,赵同学的父亲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不服这一裁定,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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