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罪犯企图挖洞逃跑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10:4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电 (记者武勇、陈晓虎)宁夏一名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银川监狱服刑期间,企图挖洞逃离改造场所,逃避刑罚,其行为已构成脱逃罪(未遂),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判处死刑并于近日执行。 22岁的罪犯杨生虎系宁夏海原县人,2001年10月18日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12月7日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去年2月,杨生虎在银川监狱服刑期间,在铸造车间工具房后搭建一木棚,利用休息和请假之机,在木棚内向北监墙方向挖地道,企图通过地道逃跑,其行为已构成脱逃罪(未遂)。(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