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剪电缆三十米换来蹲监整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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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12:58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李朝涛通讯员李庆琛)为弄点钱花,竟然置公共安全于不顾,将主意打在通讯电缆上。昨日上午,梅州市梅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3年。 根据法院查明,今年6月20日凌晨2时许,湖南籍青年曾某(在逃)单独到老乡熊某住处合谋后,熊某用改制的电动三轮车载曾某一起窜至梅县程江镇西山村村道旁,曾某用携带的钢锯,将电信公司架设的该村村民正在使用的电话通讯电缆剪断30米,盗剪后逃离现场,逃至该镇扶贵村道旁养猪场附近时,熊某被巡逻的警察人赃俱获。 梅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无视国家法律,深夜伙同他人盗剪正在使用的通讯电缆线,致使公用电信设施遭受破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