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速递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13:00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闫晓光李朝涛通讯员彭洁贞)15岁的少女在香蕉林割蕉叶时被一色狼盯上,先被木棍打昏,后被拖到山洞口强奸,经法医鉴定受重伤。日前,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作案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女孩经济损失6万余元。 张日增,广西壮族人,现年25岁,今年2月15日中午,他在途经云安县南盛镇某村的香蕉林时,恰巧15岁的小莲正在割蕉叶,他仔细一看,发现是个稚气未脱的小女孩,望了下四周,见没有其他人,便心生歹念,拿起一个木棍悄悄走上前,猛打女孩头部,致使其当场昏迷。随后,张日增将其拖到蕉林深处,在山洞口强奸了小莲,事后他又将小莲推进山洞藏匿,随后逃离现场。当天下午,小莲的父母及村民找到小莲,并将其送往医院抢救。经过法医鉴定,小莲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造成了脑组织挫伤,颅内血肿形成,已构成重伤。 云浮市中院认为,张日增无视国家法律,以奸淫为目的,用木棍袭击被害人致重度昏迷,继而移至隐蔽的地方实施强奸,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其手段凶残,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故做上述判决。宣判后,张日增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