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快直销立法进程 三法规有望月底最终定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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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13:1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0月16日电京华时报报道,10月12日至14日,国家工商总局对此前在大连拟订的《反金字塔欺诈条例》第四稿进行内部研讨。据透露,即将形成的《反金字塔欺诈条例》第五稿对传销加大了打击力度;同时,直销三部法规预计在本月下旬敲定。 昨天,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贾亚光介绍,此次会议对《反金字塔欺诈条例》第四稿的部分细节进行了再次推敲,从而形成第五稿,主要是对部分内容进行完善。 此前,不少企业对《反金字塔欺诈条例》中的推销员奖金在25%反应较为强烈。然而,此次会议参会人员并未讨论和修改这项内容。贾亚光称,此次会议未将此项内容进行修改,是出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考虑。目前有的直销企业拨出比例高达200%,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而实际上,直销企业和传销营销模式相比,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相当于是由厂家直接到消费者手中。所以国家工商总局才将其定在25%,最高不超过30%。 贾亚光透露,此次会议虽然未涉及直销企业的准入门槛问题,但它对直销企业作了更严格的规范;同时,打击传销的力度也加大了。 据介绍,此次《反金字塔欺诈条例》规定: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推广种植、养殖等项目的名义吸纳加入者的资金,或者以劝诱他人交纳入门费、认购商品、职业介绍等变相交纳费用的方式招募人员,通过被招募人员扩大队伍组成网络,并以销售业绩计提报酬或者给予其他经济利益,利用后加入者所支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加入者的报酬维持运作,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以认购商品、职业介绍或者通过交纳入门费等方式,取得加入资格,并通过发展他人所交纳的费用中获取收益,收益数额由加入者的先后顺序或者发展人员的数量决定等行为,均属传销。属于上述情形的企业最高将被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外,《反金字塔欺诈条例》还规定:对利用培训、集会等形式劝诱、欺骗他人参加传销和变相传销,发展下线人员5人以上或者骗取钱物获利500元以上的组织者,由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传销和变相传销中,以扣押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财物等方式限制人身自由的,予以行政拘留。对为传销和变相传销提供居住、办公等活动场所的,也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另据一位接近商务部和工商总局高层的人士透露,目前其他法规正有序进行,所有的直销法规将在入世承诺的时间——今年12月11日前如期颁布。 该人士说,《推销员管理办法》是三部直销法规起草最晚的一部,目前已经完成了草案。现今,商务部正收集意见,将《推销员管理办法》和《直销企业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修改。预计本月下旬,这三部条文的起草部门将会同国务院法制办讨论,并最终定稿。(叶永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