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委会:香薰油可导致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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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14:10 人民网 |
人民网香港10月16日电香薰油有令人松弛神经紧张、治疗身心功效,近年在香港大受欢迎,但原来当中却暗藏危机。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测试发现,市面上部分香薰产品属“惹火尤物”,含高浓度易燃物质异丙醇,过去两年发生最少8宗有关的火警意外。另外,由于精华油可能会引致用者有不良反应,包括刺激、致敏和光毒性;一些精华油的特性更可能导致孕妇流产,或影响胎儿发育,故需要小心使用。 消委会测试市面29款香薰产品,结果发现所有样本不含致癌物质苯,不过,当中有6个样本发现含有高浓度的易燃物质异丙醇,含量介乎81%至95%之间,跟包装标签列明的含量有差距,平均相差2%至15%之多。 过去两年中,香港已发生最少8宗涉及使用香薰产品的火警意外。消委会宣传及社区关系小组副主席程伯中昨天提醒市民,异丙醇为易燃物质,容易酿成火警,使用有关产品时要加倍小心。 程伯中还指出,香薰产品受《消费品安全条例》严格监管,消委会已把有关数据交予海关,至于是否有需要立例监管,他则表示留待海关跟进。 香港香薰治疗学会的资料显示,薰衣草及迷迭香等精华油有很强的通经特性,可能会导致流产。胎儿身体机能未发育完全,吸收高浓度的精华油,对胎儿可能构成危险,除非得合资格人员指导,孕妇不应自行用精华油及其配方产品。用药人士、接受治疗人士、哮喘或癫痫病患者,必须得到主诊医生或合资格的香薰治疗师指导才可使用。 香港医学会皮肤科医生史泰祖不建议怀孕12周初期的妇女吸入或涂搽香薰产品。他亦指出,呼吸道敏感人士如哮喘病患者,应避免用香薰产品,以免刺激呼吸管道。(吴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