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大稼乡特大火灾事故 4名“乡官”受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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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16:33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今年4月19日下午15时40分,贵州省黎平县大稼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直接财产损失51万余元(本报曾作报道)。10月15日记者在黔东南州冬防会议上获悉,一批有责任的“乡官”日前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据介绍,在大稼乡火灾事故中,共烧毁了房屋88栋,粮食11560公斤,受灾81户405人。经调查,火灾系大稼村村民吴思回吸烟不慎引起的,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吴思回有期徒刑4年。大稼乡乡党委书记杨锦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周文,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石太昌,乡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副主任杨正宏分别被处以党内警告、记过等处分。 作者:张金才 罗茜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