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客车平武车祸:死者家属至少获赔24.3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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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7日10:16 新华网 |
平武“10·10”特大交通事故的善后工作正在处理中。昨天,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目前已有8具车祸遇难者的遗体火化,参加事故善后和赔付处理的300多名亲属中已有100多人返家。另据初步估算,22名死者的家属至少可分别获24.35万元。 据了解,目前死者家属可获赔的部分费用已经明确,包括中旅赠送旅客的意外伤害保险赔付金7.5万元,以及死亡赔偿金16.188万元、丧葬费0.662万元,共计24.35万元。另据了解,伤者的保险赔付金为1.5万元,其它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后续医疗费等费用要待伤者出院后方可计算得出。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肖勇律师介绍,由于四川平武交警大队认为事故应由驾驶员刘伟承担全部责任,因此事故赔偿主体为保险公司和事故责任方,即驾驶员刘伟所在的汽车公司。汽车公司须承担的费用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的老人和子女的生活费、抢救费、参加处理事故亲属的交通住宿误工等费用。 肖勇律师称,在此次事故中,作为组团旅游的重庆中旅应负两方面责任。一是违约责任。由于发生意外交通事故,造成旅游中止。按双方旅游合同约定,旅行社应退还未产生的旅游费用。二是协助伤者、死者亲属处理事故善后的责任。重庆中旅表示,考虑到这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重大,决定全额退还43名游客的参团费。(记者何昌钦实习生范彩仙)(来源:重庆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