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组织法》实施情况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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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7日10:20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0月15日讯(记者 杨小娴 实习生李丹丹吴玮)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李新良率领全国人大内司员执法调研组听取了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农村办、省司法厅、省监察厅关于《村委会组织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时昌、副省长郑茂清参加了汇报。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村委会组织法》,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全面推行“海选”,界定了“本村村民”概念,规范了选举程序,并探索了村支两委交叉任职,支部书记、村主任“一肩挑”的路子。从去年7月起,省民政厅在长沙市、浏阳市进行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试点,对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作了有益的探索。 据了解,我省已有95%以上的村建立了村民代表制度,99%的村建立了村规民约,48%的村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村务公开也由事后公开逐步发展为村务活动全过程公开,全省目前已有97%的村建立了村务公开制度。同时,省民政厅建议,制订《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实施办法》,并通过立法,将村干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其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