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施行建筑行业11个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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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7日10:23 新华网 |
记者从建设部门获悉,自本月起,福建省将施行建筑行业11个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作为从事职业活动、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以及用人单位录用、使用人员的基本依据。 适用该标准的11类建设技工为:水泥生产制造工、水泥中央控制室操作员、水泥生产巡检工、玻璃熔化工、浮法玻璃成型工、陶瓷烧成工、陶瓷模型制作工、石灰焙烧工、石膏粉生产工、纸面石膏板生产工、建材化学分析工。 本月起,建材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以新颁布的《标准》为依据,对以上工种的建设技工实施培训、考核和鉴定。(完)(记者林少瑾)(来源:福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