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少女怀孕DNA鉴定找出那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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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7日11:44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17日电 案由:强奸罪案源 提供:余杭法院 案情实录: 昨天,在余杭农村打工的四川人老胡因涉嫌强奸智障少女,被余杭检察院提起公诉。 老胡和妻子打工的村里,有个15岁的少女小娟,今年读初二。因有智力障碍,村里人叫她“傻女”。检察院指控,今年1月,胡在村里闲逛,遇到小娟喊着要小便。知道小娟有智障的胡连哄带骗,把她拽到租住房旁的厕所内,强行发生了性行为。不久,胡又把小娟骗到租住房内强奸。 小娟被强奸后怀了孕,仍照常上学。今年6月,家人看到小娟肚子渐大,细问后报了案。 警方找到老胡。胡否认自己和小娟发生过性关系。今年6月,小娟在家人陪同下做了引产手术。经提取胎儿DNA检验,证明胡是胎儿的生父。 老胡又说,是小娟自愿的。法院找小娟去做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小娟属中度精神发育迟滞者,无性防卫能力。6月29日,胡被刑事拘留。律师说法: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魏勇强律师说,小娟经司法鉴定为“无性防卫能力人”,对性行为没有认识能力,当时是否自愿和老胡发生性关系,已很难查证。但按规定,像老胡这样,在明知小娟有智障的情况下,仍与之发生性关系,不论女方是否同意,都被视为“违背真实意愿”,涉嫌强奸罪。 按刑法236条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要加重处罚。小娟怀孕后已去堕胎,属“其他严重后果”,老胡有可能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小娟被强奸时是15岁,已不算幼女。否则,如明知对方是14岁以下的幼女,还与之发生性关系,不管女方是否自愿,都算强奸。按刑法规定,奸淫幼女要按强奸罪从重处罚。(吕明合申屠清儿 吕叶)(来源:都市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