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小学毕业生状告教育局性别歧视一审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7日11:56 东南快报

  立刻注册新浪免费邮箱,激活1G空间

  本报讯 在厦门金鸡亭中学上课一个多月后,日前,赵同学收到厦门思明法院的《行政裁定书》,他起诉思明教育局被驳回了。

  赵同学原就读于金鸡亭小学,小学毕业升学考试以315分排全校总分第二名,英语成绩123.5分并列第三位,但附加题成绩比并列者少了1.5分。厦门外国语学校的推荐资格是必须按总成绩和英语成绩来决定,结果赵同学名列第四;思明区教育局规定,每个学校推荐的学生中,女生比例不能少于40%。

  赵同学落选,另2名成绩比他低的女生入选。赵同学和他父亲对此很不服气,他们认为思明区教育局限制男女比例的做法,违反了《宪法》、《教育法》等关于男女平等的相关规定,遂将该局告上法院。

  法院一审认为,由于“补充意见”属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针对的对象不特定,能够反复适用,且“补充意见”制定、发布在先,学生报考、学校推荐在后,其效力具有后及力,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不应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NBA中国赛即将打响
2004诺贝尔奖
雅尔北京音乐会
最新汽车降价信息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孙楠2004上海演唱会
2005研究生报考指南
姚明首部自传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